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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中之重
文章来源:新华网 阅读:1670

      3月13日上午10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副部长姜力、窦玉沛就“保障基本民生,发展社会服务”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随着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峻,养老问题已经成为社会问题,请问民政部门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做了哪些具体工作?谢谢。

   

     窦玉沛: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正像这位记者所说,我国的老龄化程度越来越深,老龄人口的比例也在加快提高,应对老龄化,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刻不容缓。为此民政部在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把“十二五”期间每年都定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每年都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 具体来说,我们做了以下几件事:第一,加快制定、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这两年,我们推动和参与修订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这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的力度非常大,增加了社会服务、社会优待、社会保障,以及环境等内容,将在今年的7月1日起实施。

   

     第二,推动并参与制定了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对“十二五”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目标和要求。第三,我们会同发改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这个意见我们正在提请国务院审议发布。除此之外,围绕着养老,民政部还发布了一系列的部门规章,围绕养老服务的设施、养老服务的质量、养老服务的安全,还有从业人员的资质等发布了一系列的标准。二是加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这个养老服务体系就概括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在这三个方面,重点还是居家的服务,还有社区的支持,还有养老机构。在这方面,有三个硬指标:第一,到2015年“十二五”末,养老床位要达到每千名老人30张。去年底全国达到390万张,每千名老人是20.6张。第二,社区为老服务的覆盖率,城市要达到百分之百,农村要达到50%。这个任务我们感觉到是相当艰巨的。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加大政府的投入,扩大社会的参与,同时要以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第三,加快制定和落实老年福利制度。我们现在力推的老年福利制度有三个方面:一是困难老人、低收入老人的高龄津贴,这个已经在18个省建立了。二是困难老年人的养老补贴,已经在22个省建立了。三是关于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补贴,有些省已经开始了。这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出了这样的要求,所以下一步“一个津贴、两个补贴”我们要力推。

   

     第四,我们要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素质优良的养老护理员队伍。因为要搞养老,我们还是要推职业化、专业化,通过在职教育和培训建立这样一支队伍。第五,还是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今年7月1日将实施,这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从我国家庭小型化和养老功能相对弱化的角度增加了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同时也强调了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作为子女赡养人有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抚慰,照顾老年人特殊需求的义务。这两天,我因病住了几天院,我在和一个负责老年科的院领导交谈的时候,他对我说了这样一件事对我触动很大。他说过去每到过年的时候,老年人都被接回家去过年了,这些年出现了一个新情况,过年了,把不该住院的老年人送到医院来了,送来安顿好以后就对老年人说,说这几天你在医院好好待着,听医生的,有什么事等我们回来再说。他们的医院今年就收治了50多个这样的老人。我听完之后就感到,可能作为子女也有他的难处和无奈,但是在万家团圆的时候,把老年人扔在医院,这不得不让我们觉得在贯彻、学习、宣传、普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时候,对家庭子女、赡养人应尽的责任,要进行认真的宣传教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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